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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绿色产业基地项目矿区 侧加工区房屋征迁工作正式启动

蕲春县绿色产业基地项目矿区 侧加工区房屋征迁工作正式启动

6月27日,蕲春县绿色产业基地项目矿区、侧加工区房屋征收拆迁工作正式启动。这次征收拆迁涉及狮子镇、刘河镇部分村,计划1个月内完成征迁任务。征收标准,可以参考之前发布的《县人民政府关于对蕲春县绿色产业基地项目内的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全文如下:为规范蕲春县绿色产业基地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维护公共事业的需要,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

县人民政府关于对蕲春县绿色产业基地项目内的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

县人民政府关于对蕲春县绿色产业基地项目内的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

为规范蕲春县绿色产业基地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维护公共事业的需要,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对蕲春县绿色产业基地项目内的房屋实施征收,征收决定如下:一、征收范围及对象征收范围:蕲春县绿色产业基地项目规划红线内(狮子、刘河、株林、横车、彭思、青石等乡镇),具体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规划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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