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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购增至600套,蕲春县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8月21日,蕲春县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采购项目发布更正公告,由原来的计划采购380套房源增至600套;原预算金额2亿增至3.6亿元

更正公告如下:


蕲春县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JD20230501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蕲春县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8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2、更正内容:

(1)预算金额:约 20000万元,最高限价:按商品房项目前6个月在房地产交易平台备案的市场成交价不高于85%(详见楼盘在住建局房产股各楼层的交易备案价),更改为:预算金额:约 36000万元最高限价:按商品房项目前6个月在房地产交易平台备案的市场成交价不高于85%(详见楼盘在住建局房产股各楼层的交易备案价)。

(2)采购需求:拟采购380套;单套住房建筑最小面积不得低于70平方米,最大面积不超过 140 平方米的中小型户型的房源,作为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的保障性住房,最终收购房源套数以公共服务人员及新市民、新青年等不同群体在中标人提供的房源中选定房源,作为本次收购房源的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要求),更改为:采购需求:拟采购600套;单套住房建筑最小面积不得低于70平方米,最大面积不超过 140 平方米的中小型户型的房源,作为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的保障性住房,最终收购房源套数以公共服务人员及新市民、新青年等不同群体在中标人提供的房源中选定房源,作为本次收购房源的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要求)。

(3)蕲春县城区可售商品房住宅小区销售均价市场价格调查表: 金色阳光城调查成交均价(元/㎡):5428,均价85%(元/㎡):4614 调整为:金色阳光城调查成交均价(元/㎡):5496,均价85%(元/㎡):4672。

(4)报名时间顺延至:2023年8月26日 其他内容不变!

3、更正日期:2023年08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蕲春城投保障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漕河镇十里畈横支三路68号

联系方式:158979306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京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蕲春县漕河镇新一路95号五楼

联系方式:177713885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峻

电 话:17771388522

不少楼盘网网友也很关注这个保租房,经常留言咨询保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确实有很多的优点,比如保租房可先租后售、租金比周边更低、5年后还能抵房款、承租人年龄延伸至55/45岁......因此很多人也关注怎么申请,哪些人能申请,目前小编还没有找到蕲春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官方申请说明,可以参考一下邻县浠水的申请流程,了解一下。

1、什么是保障性租赁住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以下简称保租房)是指政府给予政策支持,面向住房困难群体(包括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以下简称公服人员>、新市民、青年人、人才、产业工人等)提供的租售并举型保障性住房。浠水保租房分为只租不售和先租后售两种模式:先租后售模式的房屋租金原则上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租赁住房市场租金的70%-90%。租满5年后,承租人可申请转为共有产权住房,购买部分或者全部产权,已缴纳的租金可以计入购房款。

2、哪些人可以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

从事公共教育、医疗、交通、卫生、辅警、金融、保险、水电气等基本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及机关人员在工作地无房及多孩、三世同堂等群体的住房困难人群。另外,现有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不变,保障群体延伸到城区内无自有住房,且稳定就业群体(公务员除外);年龄结构上男性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45周岁,需提供无房证明。

3、如何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

1、申请人填写《浠水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并由用人单位加盖单位公章(表格见底部); 

2、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劳动合同复印件(若离异则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 

3、申请需提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子女、配偶)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以及上述人员的无房证明;申请人(未婚者)需提供本人及父母的无房证明。(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市民之家不动产窗口开具)。

4、相关政策解答

1.承租人资料审核是以个人资料还是以家庭(界定家庭成员方式)为单位?

答: 承租人资料审核是以家庭为单位。

2.租赁房源是否可由承租人自由选择楼盘?

答:在提供租赁房源内可自由选择楼盘。

3.租金价格是按片区定价,还是按某一个楼盘定价? 

答:租金价格按楼盘定价。

4.五年租赁期满,如不想购买或无能力购买共有产权,可否续租?

答:可以续租,但五年后租金不再享受优惠政策,五年后已交付租金不计入购房款。

5.五年租赁期间内,因个人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承租人可否申请更换租赁房源?

答:因个人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承租人可以申请更换租赁房源。

6.承租期间,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不符合政策条件(包括重新组建家庭或者离开工作岗位、调动等)是否可以继续租赁或腾退?租金处理方式?

答: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不符合政策条件需腾退并给予一定过渡期,因自身原因退房应提前十个工作日告知出租方,按时办理相关费用结算和退房手续。

7.房屋是毛坯房还是装修房?

答:房屋由出租方统一装修完成后交付承租人。

8.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是否可以私下转租给他人?

答:承租人应当按照本县房屋管理有关规定和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出借共有产权住房。

9.承租人在租赁期间,该套房屋是否能面向市场交易?

答:不能,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满5年且取得全部产权的,住房性质转为商品住房可以上市交易。

10.在租赁期间,水电气是否为开通状态,水电气的缴费标准,后期如何缴纳相关费用及维修?

答:承租人水电气为开通状态,承租人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5、销售部分


1.购买共有产权房需满足什么条件?是否需要再次资格审查?

答:需要再次资格审查,购买共有产权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申请人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城区无自有住房,且截止申请之日起前3年内无房产交易记录;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0㎡的二孩三孩、三世同堂家庭;

③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享受公租房等其他形式住房保障;

④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购房人购买共有产权住房,跟谁共有?

答:购房人与浠水县吉原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共有产权。

3.购买人购买70%—100%产权情况下,是否可以直接更名至他人名下?

答:购买100%以下产权不可以更名至他人名下,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满5年且取得全部产权的,住房性质转为商品住房可以上市交易。

4.购房人购买相应产权份额后,剩余产权部分是否需要缴纳租金,或者有无其他规定?

答:购房人购买相应产权份额后,按产权份额缴纳租金。

5.共有产权住房办理完全产权后是否可以转为商品住房上市?

答:取得全部产权后,住房性质转为商品住房可以上市交易。

6.五年租赁期间内,若有购买需求,可否直接申请购买相应产权及房屋销售价格?

答:五年租赁期间内不可直接申请购买相应产权及房屋(允许先租后售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满5 年后,承租人可申请转为共有产权住房,购买部分或者全部产权)。

7.五年租赁期满,如需购买共有产权房,是否需要重新评定购买资格?

答:五年租赁期满后,需重新评定购买资格。

8.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时销售价格如何确定?哪个部门负责?

答:先租后售房源租赁满5年后可购买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按照购买当期市场价9折出售(当期市场价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确认),由运营单位负责向相关部门报批后公布为准。

9.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可否使用商业贷款或公积金?

答: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人可以按照政策性住房贷款有关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等购房贷款。

转载自头条号:楼盘网蕲春站。(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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